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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婚外情调查:婚后一方买房属于什么财产

发布时间:2025-01-03 点击次数:40次

一、婚后一方买房属于什么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凡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不动产登记于夫妻双方法定配偶之下或仅记载其中一方之名,皆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内。

2.若夫妻在婚后由某一方用自身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购入不动产并将所有权登记于己方姓名之下,则此项财物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之内,专属产权方个人名下所有的独立财产。


然而,若在婚后某一方运用其个人财产购买不动产,并且同时将此物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义之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可以视作夫妻对于各自个人财产权利的归属问题进行了重新规划与协议,因此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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